编者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湖南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开创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新局面。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推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视频访谈,看党政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如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依法行政成为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追求,让法治观念在执法过程中深入民心,让法治成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信仰。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卢欣 长沙报道
紧密结合住建领域民生需要,大力推进住建领域民生立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接连出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凡属“三重一大”范围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近年来,湖南省住建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湖南建设战略部署,切实按照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引领,着力推动湖南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创新发展。”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鹿山做客红网“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栏目,畅谈湖南住建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第一责任人”要做学法的模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鹿山认为,当好“第一责任人”,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即要充分认识“关键少数”直接关系法治建设成效,充分认识法治建设是地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法治素养是提升执政能力的基本保障。其次要做好表率,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要始终坚持法治信仰,自觉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认真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上要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上要统筹协调,重要任务上要亲自督办,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把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法治”贯穿湖南住建发展
“法治住建”已成为住建工作的一个高频词汇。
鹿山介绍,近年来,湖南省住建厅坚持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湖南实施方案为主线,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民生需要为动因,扎实推进民生领域立法。省住建厅坚持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民生立法,着力解决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制定《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制定《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范全省绿色建筑发展。制定《湖南省农村建房管理办法》。
二、以民主决策为重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先后出台住建厅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凡属“三重一大”范围的重大决策事项,如“放管服”改革、“三个清单”、重大项目经费安排等,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以民权保障为根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住建厅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都必须经法规处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发文,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四、以民便办事为原则,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省住建厅权力清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后,保留权力清单共89项,减少5项;由省住建厅审核转报类事项共10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共246项。对照《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厅机关、直属单位、协会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
五、以民智提升为目标,落实普法学法责任机制。制定《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对全系统“七五”普法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加强重点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多途径多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打造一支文明执法的“城管新军”
近些年来,一些地区城市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少数城管人员野蛮执法和暴力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导致“城管”在社会公众中形象不佳。《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是省住建厅规范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强社会治理所做的一件大事要事。
鹿山说,《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既是一部城市管理工作的“当家法”,也是一部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生法”,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规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出台对湖南省城市管理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鹿山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条例》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行政处罚权范围、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措施、协管人员管理以及管理规范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将重点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切实转变城管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城管形象。
用法治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突出体现在业主大会成立和开展活动存在启动难、筹备难、决策难、换届难,物业维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增值难,房屋质量问题维修难,老旧小区改造和增设电梯难、停车难等系列问题。
基于此,《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7月份正式出台。
鹿山说,《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完善业主自治机制、优化维修资金监管、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创新物业保修金制度、破解小区停车难题、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是省住建厅加强社会治理的又一盛事。
9月4日,湖南省住建厅还制定印发《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对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