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营改增]岳麓区国税局何维赞:的士司机请留意发票有效期

2013-07-31 10:51:21 [稿源:]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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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岳麓区国税局局长何维赞提醒纳税人注意发票使用的有效期。)


  营改增试点后,长沙市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纳税人将全部由岳麓区国税局统一负责征管。目前,岳麓区国税局已完成全市6277台出租车的税务登记、税种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及定额核定工作。
  
  对出租车行业的纳税人来说,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没有较统一的时间来办理相关的手续,为此,岳麓区国税局采用多种服务方式,方便的哥的姐们在营改增过渡期平稳应对。
  
  三类发票可在过渡期内继续使用
  
  近期,有红网网友发帖称,很担心自己之前申领的地税发票,在营改增之后如果没有用完就不能用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8月1日以后,属于营改增范围的企业以前在地税购领而未使用完的三种发票,在规定时期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请纳税人注意使用的过渡期。”岳麓区国税局局长何维赞提醒纳税人。
  
  目前,实行过渡期管理的发票主要有3种类型:包括冠名发票、出租车发票和税控收款机发票。其中:冠名发票和出租车发票过渡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税控收款机发票过渡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在过渡期内,使用上述发票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所结余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结余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仍未使用完的,不得再继续使用,必须到地税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国地税采取联合办税方式方便纳税人
  
  营改增地税国税移交期间,会发生很多车牌更换、车主更替的情况,这给出租车纳税人的资料核实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为此,岳麓区国税局采取分类核实的方式进行最初的税务登记核实和采集。将公司经营管理车辆由公司统一报送,个体出租车车主一部分挂靠委托代征单位管理的由委托代征单位提供数据进行核实;另一部分零散出租车个体,采取实际申报缴税时跟踪采集核实的方式。全市25户出租车公司、1户委托代征单位、1031户个体已全部完成数据核实和采集。(其中950户个体出租车主要挂靠个安、个协两个委托代征单位;81户个体直接上门申报)。
  
  为便于出租车纳税人(包括公司和个体)的申报缴税,岳麓区国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出租车税收管理窗口,国地税有关出租车税款业务的办理统一在一个地点。比如,国税管理主体税种增值税360元的缴纳,地税管理各类税费附加127元的缴纳。国地税采取联合办税的方式,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款缴纳手续。
  
  营改增后出租车行业税额不变
  
  岳麓区国税局已经完成了全市6277台出租车的税务登记(其中1031户个体出租车)、税种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及定额核定工作。出租车行业营改增以后,原地税核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税额360元保持不变。
  
  8月1日以后,出租车的卷筒发票可以在国税领购,9月1日以后所有的出租车IC卡报税、税款缴纳、IC卡维护等工作全部移交国税。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9月以后,由于系统升级,全市出租车车辆均在每月1日至10日进行IC卡读取计价器数据的操作。也就是说,9月1日以后,每台车在1号开始均提示“纳税日期已到,请按时纳税”。
  
  每月IC卡报税和税款申报的日期,从9月1日开始,公司和个体出租车全部统一为每月1日至15日(节假日顺延)。
  
  “出租车行业的纳税人,特别是个体出租车车主,因对营改增政策不了解,出现了一些猜疑,甚至谣传政府通过营改增来取消个体运营,把他们并入出租车公司,因而影响收入。”何维赞认为,将营改增政策宣传好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这要求国税工作人员引导纳税人正确地理解国家政策,同时,做好增值税代征工作,减少个体出租车车主每月来回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