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云南腾冲“1·30”枪击案开庭

2014-08-12 09:43:22 [稿源:央视网] [作者:] [编辑:苏骥]

[视频]云南腾冲“1·30”枪击案开庭

    新华网昆明8月11日电(记者伍晓阳)造成6死3伤的云南腾冲枪击案一审开庭并宣判。据云南省保山市政府新闻办通报,8月11日,保山市中级法院在腾冲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邵宗其故意杀人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一案,同时合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当庭判决邵宗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邵宗其当庭表示上诉。

    法庭经审理确认:被告人邵宗其系腾冲县猴桥镇箐口村小灰山组村民,其于2012年9月获知妻子刘本红与同村村民邵宗华、邵宗平曾发生过不正当男女关系,要求与对方协商解决,因未果而产生报复念头,并于2013年开始着手准备。2013年8月,被告人邵宗其购得一支7.62毫米自动步枪和70发子弹运回家中藏匿。

    2014年1月30日17时左右(农历除夕),被告人邵宗其驾车携带装好子弹的自动步枪到达被害人邵宗华家,首先向邵宗华的儿子开了一枪,随即又向邵宗华的父亲邵维志、母亲陈玉仙和女儿进行扫射,然后进到厨房向邵宗华及其妻子刘金春连开数枪,造成邵维志当场死亡,刘金春在送往医院过程中死亡,邵宗华受重伤,邵宗华的儿子和陈玉仙受轻伤,邵宗华的女儿侥幸逃脱未受伤。

    随后,被告人邵宗其驾车行至被害人邵宗平家门口,先后向邵宗平的长子、邵宗平及其妻子李升艳、邵宗平次子射击,然后逃离现场,致邵宗平一家四口当场死亡。

    作案后,被告人邵宗其立即逃逸。2014年2月3日,逃至箐口村板桥社一户居民家中时被抓获。

    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邵宗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由被告人邵宗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宗华、邵永成、陈玉仙经济损失人民币505904.11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维茂、金贤明、李家积、邵维书经济损失人民币98000元。宣判后,被告人邵宗其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