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最高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刑事司法合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势力、贩毒、走私等跨国犯罪。
据了解,这是继今年3月28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发布的为“一带一路”护航的重要司法文件。
最高法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保障的国际公信力是最主要的内容。另外,最高法还公布了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8个典型案例。
重点打击暴恐、贩毒走私等跨国犯罪
《意见》强调,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刑事司法合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严厉惩处海盗、贩毒、走私等跨国犯罪,妥善审理涉及国际经贸领域的刑事案件,坚持罪刑法定,严格依法办案。
《意见》要求,审理好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内容密切相关的涉外民商事、海事海商以及涉自贸区的有关案件,进一步重申中外当事人平等保护原则,全面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相关仲裁司法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严格依照《纽约公约》进行审查,推动相互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探索完善撤销、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以及不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程序制度;支持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发挥作用等。
探索便利外国人旁听制度
为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应深化司法改革,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符合涉外案件审理特点的人民法院工作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深化司法改革,增强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领域落实司法改革精神,完善海事专门管辖制度,充分发挥涉外窗口作用,探索便利外国人旁听制度等。
促进构建和完善“一带一路”建设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调尊重沿线各国宗教文化法律的多元性,支持当事人纠纷解决方式的自愿选择,推动完善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联动工作体系,满足中外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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