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民政局取消单身证明 房屋过户要求“必须开”
民政部8月下发通知,不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本来是一件便民的好事,不过,市民樊先生却因为无法开具单身证明苦恼不已,“我想卖掉房子,因为开不了单身证明,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反映:没单身证明,卖房成难题
10月14日,樊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2009年7月,他买下桃苑小区一套二手房,随后出国留学,至今未婚。今年9月初,樊先生委托父亲出售房子。9月20日,房屋中介成功介绍了一位买家。樊先生得知消息后,立即从国外赶回南昌,与买方签订了买卖合约,并且收取了买方的5万元定金。
樊先生告诉记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西湖区房管局、中介公司要求他去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9月25日,我去西湖区民政局了解到,民政局不开单身证明了”。樊先生无奈地说,民政局的解释是接到上级文件,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政局也贴了告示,表示从9月22日开始不再开具未婚证明。就是因为这个证明,现在我无法进行房屋过户”。
民政局:取消开具单身证明
10月14日,记者联系上西湖区民政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当得知房管局仍要求未婚市民买卖房屋时,要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时,对方显得难以置信:“现在都取消未婚证明了,还要?!”
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文件通知,规定今后除办理赴中国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 、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湖区最后一张单身证明是9月21日开出的,之后就完全终结了”。
房管局窗口:单身证明必须开具
随后,记者和樊先生来到南昌市房管局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婚证明要开,我们没有接到不要未婚证明的通知,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
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民政部取消开具单身证明,但房管局没有接到上面的指示。未婚人士在进行房屋产权交易时,还是必须出示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否则无法进行产权过户手续。
房产交易处:保护隐形共有人权利
10月15日,南昌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处邓仲源处长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解释道,目前,房屋产权登记有三种方式:2013年10月1日之前的登记审查方式是“宽进严出”,“就是你取得房屋权利之后,比如购房,我们不会审婚姻关系,等你处置的时候,我们就要查你的婚姻关系,看还有没有其他隐形共有人”;2013年10月1日之后,采取“严进宽出”的审查方式,“你取得房屋权利时,比如说买房,我们已经审查了你的婚姻关系。那么,处置时便不再审查了”;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依申请登记”。
邓处长表示,取消单身证明的通知,是民政部下发,具体由县区民政部门执行的,“之前,他们没有与我们沟通,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隐形共有人的权利”。
同时,邓处长也表示,他们将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与法院沟通,“因为我们担心这其间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争取得到法院的理解和支持,尽快圆满解决这一问题”。
10月16日,樊先生告诉记者,经过多次沟通后,西湖区民政局开具了一份《无婚姻状况记录证明》。不过,记者发现,证明的落款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樊先生对此说:“这是民政局万不得已在日期上做了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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