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黄志明:网购无序快速发展危害大

2016-03-10 12:10:00 [稿源:红网视听] [作者:] [编辑:廖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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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作客红网两会访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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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明分享了他对网购如何加强监管的看法。 

  红网北京3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冯钧)网购是不少人生活的一部分。网购还有着这样那样的不规范。网购一直在质疑中不断发展。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再一次对网购表示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今天作客红网两会访谈室,就网购等话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黄志明认为,网购的法律环境一直不完善,再任其自由发展对传统实体商业进行冲击,最终会影响经济秩序,甚至危害城市商业价值。
  
  网购无序发展危害大
  
  黄志明说,网购从出生起到现在,与实体商业之间就从来没有公平竞争过,“政府部门一直认为网购是商业业态的升级版,是商业发展的未来,因而抱着扶持的态度,导致网购缺乏法律的约束和监管”。
  
  一边是网购在无约束的情况下野蛮生长,一边是实体商业在网购的冲击下艰难为生。“这种状况最终会破坏经济秩序。”黄志明说。在他看来,网购大多是以价格吸引消费者。长期的低价策略对于商业运行并不是一件好事,大多数时候造成的结果是对消费的透支,“厂家赚不到钱、经销商没多少利润,政府没有税收”,这样的状态不可能维持长久。当时看来好象消费者得了实惠,最终还是会损害消费者利益。
  
  当网购发达到一定程度,绝大多数人选择网购后,实体商业将极度萎缩,而由实体商业造就的城市繁荣景象也将发生巨大变化——“整个城市的道路上跑的是送货车,很少有人走动,城市变得冷漠”。城市商业繁荣具有一定的带动增值作用,比如商业繁荣带动的城市旅游、市民休闲、美食娱乐等都将受到影响。这部分增值将不会全部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城市商业地产在网购的冲击下缩水,城市价值也会缩水。
  
  因此,他建议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要安全科学地推进互联网发展,限制网购无序快速发展,让网购在应有的法律轨道和经济发展轨道中运转,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互联网+”还是“+互联网”
  
  在访谈中,黄志明认为国家应该大力倡导“实体+互联网”。在他看来,互联网只是渠道、是工具,而且互联网资源具有公众属性,不应该为一般的企业所随意占用,应该由政府进行有序管理。
  
  他说,“互联网+”的是资源,而“实体+互联网”加的是渠道。既然“互联网+”加的是公众资源,就不能随意占用,而应该由政府统一管理。目前一些互联网+的项目,通过搭个平台就聚合线下实体资源,自己不承担任何办实体的风险和辛劳付出,就可以赚钱,这对于办实体的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不利于鼓励大家发展实业。
  
  POS机手续费过高
  
  目前,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新的收费标准按行业分类主要分成餐饮娱乐类、一般类、民生类以及公益类四大类,餐饮娱乐类的刷卡手续费率最高,为1.25%;百货等一般商户手续费率为0.78%;超市、加油站等手续费率为0.38%;医院、教育等公益类则为零费率。其中,一般商户还有细分,如房地产业80元封顶,经营范围中带批发二字的26元封顶,县乡优惠商户10元封顶等等。批发的、封顶的往往没有积分。利益分配为开卡行得70%、收银单位20%、银联10%。
  
  黄志明认为,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高得离谱。
  
  现行的银行贷款利息是月息0.45%,而餐饮娱乐酒店等行业的刷卡手续费为1.25%,是月贷款利息的近3倍,且不封顶。以一个亿为例计算,企业贷款一个亿,每个月的利息才45万元,但如果酒店、餐饮等行业刷卡金额达到一个亿,则手续费最高达到125万。支付的刷卡费持续增加,已成为了商家继房租、人工成本和水电气费后的第四大开支。
  
  他建议取消POS机终端交易手续费行业分类,并将收费标准降为千分之一,单笔封顶金额最高每笔不超过20元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