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深圳通报网约车情况 1661名司机有刑事犯罪前科

2016-03-31 10:41:19 [稿源:安徽卫视] [作者:] [编辑:廖芸]

[视频]深圳通报网约车情况 1661名司机有刑事犯罪前科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9日联合多部门约谈5家网络约租车平台,通报了网约车平台管理存在的五个问题,包括驾驶员招录把关不严、违法和事故多、异地牌车数量多、乘客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妨碍公平竞争等。如据公安部门初步排查,深圳市网约车驾驶员中发现有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3月30日《广州日报》)

  赞成

  让网约车依法上路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业态,既符合“互联网+”与“双创”的时代发展浪潮,又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盘活了社会大量闲置车辆,对促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创新也大有裨益。其“走红”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

  由于技术更新“走”得太快,监管与规范有点儿赶不上趟,导致网约车如脱缰的“野马”,游离于法制边缘,引发了诸多问题。据报道,当前深圳网约车存在“五宗罪”:驾驶员招录普遍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市民乘车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网约车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异地牌照网约车数量多,加剧交通拥堵;乘客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出租车驾驶员和企业强烈反映,网约车平台采取补贴、低价等促销手段,妨碍公平竞争。

  相关部门在鼓励网约车等新事物创新发展的同时,也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强化监管,让网约车依法上路。

  首先,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约车加以监管,不能任其野蛮发展。在今年两会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不会对网约车“一禁了之”,将“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监管规范网约车提供“硬杠杠”。

  其次,网约车平台要强化自律,建立健全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对网约车驾驶员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加强驾驶员资格条件审查,严把准入关。这既是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最后,广大市民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违规网约车,并积极参与监督,让违规网约车无处遁形。

  提醒

  前提是坚持公平

  随着互联网约租车平台的普及,网约“专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生活的一部分。但正如报道所言,专车作为新生事物,在搅动传统出租车行业竞争格局,降低出行成本的同时,在野蛮生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然而,对于新生事物,自然不能全盘否定,一棒子打死,有关部门在出台监管政策,约束专车行业时,势必秉持公平公正这一基本原则,妥善地处理专车与传统出租车,专车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驾驶员招录把关不严、违法和事故多、异地牌车数量多、乘客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妨碍公平竞争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并非说明专业的优势小于出租车,劣势或负面影响大于出租车。对此,需要客观公正地看待专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在与传统出租车行业做对比时,更应该用基本相同的尺度来衡量各自领域出现的问题。譬如,专车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否同样存在于出租车领域,典型的如,疲劳驾驶,投诉得不到及时处理恐怕并非专车领域所固有。因此,单纯地指出专车领域存在的严重问题,得不出其缺乏继续存在的正当性的结论,只不过说明有关部门需要强化监管。

  鼓励创新的大背景下,规范专车行业势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平衡专车与传统出租车的竞争关系,不能过分抬高专车的准入门槛。如在车辆性能、保险购置、司机驾驶经验、技术和守法意识上,必须秉持不低于传统出租车的门槛。因为,乘客与专车司机间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几乎完全取决于专车的上述因素。在车辆性能及司机资质方面设置与出租车类似的门槛对专车来说并不苛刻,否则,谁都能够进入的市场必将混乱无序,也是消费者的灾难。

  建议

  监管应制度化常态化

  不看不知道、知道吓一跳。经交管方面初步排查,深圳市网约车驾驶员中发现有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可以想见,任由这些人堂而皇之混迹在网约车司机队伍中,将给乘客利益、公共交通安全带来多大的隐患。而事实上,当下网约车存在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更存在违法事故多、乘客投诉处理不及时等五大方面。

  “互联网+”背景下,网约车快速崛起,但同时,基于最快速、最大限度地抢占市场,各家网约平台“萝卜快了不洗泥”,在对加盟司机的资质审查、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渐次出现问题且呈愈演愈烈之势。在这样的情势下,行业监管部门适时出手,针对当下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各家网约车平台进行沟通,这不仅是对消费者、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交通秩序的责任与担当,更是形成公平竞争市场氛围、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经营之必须。

  管理是严肃的爱,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仍有担忧:其一,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采用“约谈”这一人为操作空间较大、过于灵活的方式,能否立竿见影?可否考虑建立更加细致的规范、制度,奖罚并举软硬兼施,来遏制网约车行业的“野蛮生长”?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二,依靠这种不定期的、“突然袭击”式的“专项行动”容易让被监管方形成侥幸心理,认为监管不过是“一阵风”,从而诱发“一乱一治、再乱再治”的恶性循环。

  由此可见,欲让网约车行业持续、健康、高速发展,除教育约车平台树立“共赢”思维,更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而当下重中之重,监管方式本身先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评判

  扼住“违法任性”的咽喉

  在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新的出租车管理规定未出台的“空当期”,不能容忍网上约车任性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治就是最根本的规矩,以深圳通报的这些问题为例,驾驶员招录把关不严,导致1600余司机有刑事犯罪前科;违法和事故多,2015年全市网约车共发生交通违法75.6万宗;异地牌车数量多,加剧交通拥堵;乘客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妨碍公平竞争等。

  千改万改,出租车改革以人为本、乘客利益至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变。今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所提出的,出租车行业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乘客为本,这是这次改革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而驾驶员招录把关不严、违法和事故多以及乘客投诉得不到及时解决都会给乘客的安全出行造成伤害,而异地牌车数量多,不仅加剧交通拥堵,而且也给监管带来难度。

  所以说,对网约车平台管理存在的问题予以曝光,不是遏制它的发展,而是进行必要的规范。网约车虽好,但不可“违法任性”,发挥出网约车的便捷、周到服务的效力,必须以扼住网约车的“违法任性”为前提。目前,深圳已作出了加强驾驶员资格条件审查、加强安全营运管理、限期清理异地牌照网约车、完善乘客投诉处理机制、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等针对性整改措施。当然,最根本的,是尽快在周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出租车经营的正式法律。

  但无论如何,扼住网约车的“违法任性”,维护乘客安全、便捷出行的利益,是出租车改革的首要前提和根本出发点。扼住“违法任性”、乘客至上当为出租车改革第一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