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2016-06-16 09:55:42 [稿源:cctv] [作者:] [编辑:廖芸]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47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9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价格鉴证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66号)

取消

 

2

招标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

取消

 

3

矿产储量评估师

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3号)

取消

 

4

物业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

取消

 

5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9号)

取消

 

6

棉花质量检验师

质检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70号)

取消

 

7

计量检定员

质检总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05号)

取消

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

8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中国地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2号)

取消

 

9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

取消

作为一个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