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广电总局:单条医药化妆品广告时长不得超1分钟

2016-08-30 10:35:46 [稿源:四川卫视] [作者:] [编辑:廖轩仪]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文:严格限制医药广告播出的时长和方式,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且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也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