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2岁以下儿童禁用含可待因药品

2017-01-06 11:38:08 [稿源:江西卫视] [作者:] [编辑:廖轩仪]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要求所有含可待因药品的生产企业,在说明书的禁忌症项应增加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并提醒,含可待因药品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可待因是从罂粟植物中分离出来的一种阿片类生物碱,具有镇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