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炯芳:营造湘潭良法善治发展环境 提升软实力掌握主动权

2017-09-28 13:51:47 [稿源:红视频] [作者:黄敬 范子文] [编辑:蒋雯婷]

    编者按:法者,治之端也。以良法促善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治湖南建设步伐,极大地促进了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在全省人民喜迎党的十九大之际,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之时,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推出《市州委书记谈法治》视频访谈,看市州党委书记如何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地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曹炯芳:营造湘潭良法善治发展环境 提升软实力掌握主动权

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作客红网嘉宾访谈。

曹炯芳:营造湘潭良法善治发展环境 提升软实力掌握主动权

曹炯芳与网友就湘潭法治建设的思考、举措、成效进行探讨和分享。

   红网时刻9月28日讯(记者 张英 摄影 陈杰)近日,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作客红网嘉宾访谈,与网友就湘潭法治建设的思考、举措、成效进行探讨和分享。

  曹炯芳表示,“四个全面”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遵循和根本指针,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向引领和根本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和基本支撑。

  对湘潭而言,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就是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快湘潭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将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课题和政治任务,加速推进,抓紧落实,努力营造高效有序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良法善治的发展环境来提升软实力、赢得新优势、掌握主动权。”曹炯芳说。

  红色文化为依托推动法治文化发展

  今年6月,湘潭市集电脑终端、手机终端为一体的“互联网+法治宣传”网络平台建成投入试运行,并与“政务云”和“教育云”的“智慧湘潭”大平台融合,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这是湘潭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一个侧影。

  近年来, 湘潭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文化作为打造法治湘潭 “升级版”的重要载体,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湘潭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有效推动了法治文化建设由自发到自觉、零散到系统的跨越,湘潭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省领先。

  曹炯芳说,湘潭作为一代伟人毛主席的家乡,具有深厚的红色文化基因。在推动法治湘潭建设中,红色文化一直是法治建设最厚重的底色、最有力的支撑。

  除了“互联网+”模式外,湘潭近年来注重挖掘红色文化资源,以项目化理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韶山、乌石、大东山三大红色旅游景区,以毛泽东纪念馆、彭德怀纪念馆、陈赓故居和黄公略故居为载体,重点建设了一批集红色旅游、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法治宣传教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基地,着力构建了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特色集群。

  乡镇执法新模式成效明显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2013年,湖南省提出探索将县级部分行政执法权依法委托下放到有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乡镇。湘潭成为全省率先开展委托乡镇执法工作的城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委托乡镇执法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将湘潭县作为试点县市区。

  过去执法条条管理、各自为阵,乡镇执法看得见管不着、部门执法管得着看不见、执法联动不顺等问题普遍存在。试点以后,湘潭县统一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林业、安全生产7个职能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委托乡镇行使,探索了“一支队伍管全部、一支队伍管到底”的基层综合执法、集中执法的新模式,构建了以“村级信息采集员—乡镇执法中队—县直部门”为主的联合执法网络体系。

  曹炯芳介绍,湘潭县的新模式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队伍下沉、权力下放,实现了基层行政执法无死角、无盲点、无缝隙。从实施效果来看,实现了从权责不清到权责统一、从多头执法到集中执法、从监管不力到监管到位的转变,取得了违法事件有效减少、执法效率有效提升、违法案有效查处的明显成效。

  “通过试点,走出了一条简政放权、强镇扩权的新路子,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曹炯芳说。

  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范畴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曹炯芳说,近年来,湘潭各级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一是带头尊法信法,深入开展全国“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法治创建活动,把尊崇法治、信奉法治、敬畏法律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市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专门学法的长效机制。三是带头守法护法。

  曹炯芳介绍,去年,全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这一“硬性约束”具体措施化,建立了法治湘潭建设市级领导联点工作责任制度,市委常委带头分别在8个县市区(园区)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联系点,指导各级党委发挥好在推进区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我们要求各级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尽可能参加庭审旁听、出庭应诉,从这些具体的法治实践中受到法律的训练,得到法治知识的熏陶,感受到法治的氛围。”曹炯芳说,把法治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决制,为守法护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