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法者,治之端也。以良法促善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治湖南建设步伐,极大地促进了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在全省人民喜迎党的十九大之际,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之时,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推出《市州委书记谈法治》视频访谈,看市州党委书记如何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地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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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司法厅党组书记范运田答记者问
红网时刻9月20日讯(记者 张珍 摄影 陈杰)“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常德,是常德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抓手,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常德的具体体现,对维护常德发展大局、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常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睿作客红网嘉宾访谈,与网友共同探讨法治建设问题。他开宗明义,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推动法律的普及和实施,实现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各项事业制度化、法治化,推动法治精神在常德落地生根。
周德睿介绍,近年来,常德在培育法治精神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以全民参与增强学法的实效性,以干部带头增强用法的主动性,以司法公正增强信法的坚定性,以权力监督增强敬法的自觉性。
“一方面,通过完善学法制度,倒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类载体,进行全方位普及宣传。”他举例说,仅2016年,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就开展会前学法470多场,学习法律法规710多部,有100多名区县领导、部门负责人通过人大组织的法律考试走上新的领导岗位。
“我们通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很好地维护了法律权威。”周德睿介绍,近年来常德市全面推进市县党政法律顾问团制度,重大改革事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政府合同都事先听取法律专家意见,依法破解了公路治超、安全生产、禁毒工作等领域的一些疑难问题。去年,市本级先后就城区公交票价调整等事项举办了5场听证会,最后都达到了满意效果。
近年来,常德持续深入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对法官检察官履职进行评议,对司法案件进行评析评查,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有力推进了司法公正。特别是着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制度,切实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充分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近年来,常德市先后完成10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165个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推行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让全市群众享有“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无差别”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权力监督方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切实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周德睿介绍,常德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工作,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初步建立起权责统一、监管到位、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大对廉政风险的防控,推动权力在正确的轨道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