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湖南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开创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新局面。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推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视频访谈,看党政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如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依法行政成为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追求,让法治观念在执法过程中深入民心,让法治成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信仰。
红网时刻11月20日讯(记者 李璐 姜心玥)全面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基本方略。对林业部门而言,践行法治就是要将林业发展融入法治国家和法治湖南建设大局,坚持依法治林,建设法治林业,为林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不断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0月10日,湖南省林业厅(现湖南省林业局,下同)党组书记、厅长(局长)胡长清走进红网演播室,以“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为线索,从全省林业部门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湖南中的定位,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下阶段法治建设中的思路和举措等几个方面畅谈湖南林业法治建设。
“三个坚持”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在谈到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时,胡长清指出,近年来,湖南林业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坚持”上:
一是坚持立良法,林业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全省涉林地方性法规已达10件,政府规章达6件。林业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让湖南林业建设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坚持严执法,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主要体现在林业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提升、执法行动积极开展三个方面。
三是坚持大普法,行业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林业部门通过健全普法机制和创新普法形式,有效提升了全行业的法治意识。
在做好这三项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林业部门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放的方面,严抓简政放权;在管的方面,强调科学监管、智慧监管;在服的方面,着力打造更加便民的政务服务模式。自2013年以来,林业行政许可从31项减少到18项,减少了13项(其中取消事项6项,下放7项),减少比率高达42%,林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从12项减少到4项,减少了67%。
“目前,我厅的办事平均时限为7.2个工作日,远远低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和提速要求的13个工作日,审批服务工作从未出现红牌黄牌,且连续多年获得省优化办的通报表扬。”胡长清介绍,省林业厅在服务方式上面不断创新,建立了审批事项信息短信提醒系统,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提高了行政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公众办事。
加快形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
在回答怎样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一问题时,胡长清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这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治责任进行了清晰的定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胡长清说:“作为省林业厅的主要负责人,我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切实履行林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着力在坚持党的领导,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坚持以上率下,做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坚持以身作则,做法治建设的实践者三方面发力。”
法治建设: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助推器
最后,胡长清介绍了省林业厅在下阶段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思路和举措。
林业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对法治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林业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林业法治监督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他认为要从抓紧林业立法、抓严林业执法、抓细林业普法、抓住“关键少数”、抓好放管服改革、抓准行政决策六个方面努力,不断提升依法治林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