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做客红网演播室。)
(蒋昌忠表示,依法治教,既是施教的重要原则,也是兴教的根本保证,将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向纵深发展。)
编者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湖南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开创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新局面。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推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视频访谈,看党政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如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依法行政成为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追求,让法治观念在执法过程中深入民心,让法治成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信仰。
红网时刻记者 周丹 摄影 杨杨 长沙报道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全省教育系统而言,依法治教,既是施教的重要原则,也是兴教的根本保证。“我们将更好地把全省教育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法治湖南和科教强省建设贡献力量。”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做客红网演播室,和大家共同探讨了教育领域法治建设问题,并分享了湖南在科学立法、深入普法、严格执法等方面作的有益探索,以及全省依法治教的未来筹划部署。
盘点过往,省教育厅在依法治教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2016年参加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总决赛获奖最多,2017年被评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蒋昌忠表示,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因为省教育厅始终积极开展教育立法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持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依法治教面临新要求、新任务和新挑战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主体,要求我们积极适应新时代教育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注重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精神来推进全省教育事业。”蒋昌忠说。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依法治教提出了新要求。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更加现实和多样,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也在发生变化,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由关注教育发展和条件改善到关注机会公平、权利公平。满足人民群众的这些向往和渴望,需要教育法治工作予以积极回应,制定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好教育民生问题。
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为依法治教带来了新任务。目前教育领域的改革进入到关键期和深水区,要想顺利推进改革,必须要有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环境变化对依法治教提出了新挑战。教育管理行为越来越多纳入司法审查的视野,政府和学校、学校和师生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教育部门面临的涉法涉诉风险明显增加,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来处理教育问题,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积极探索建立湖南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湖南积极开展教育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项目科学性、立法公众参与度和立法政策执行力。
“比如,为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我们出台《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这是该领域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教育部全文向全国推介;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我们修订出台《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填补了行政法规立法空白,使学校管理有法可依。”蒋昌忠说,湖南注重以国家宏观政策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为导向,及时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作出细化补充,提高了立法项目科学性。
“比如,我们在‘学生人身伤害条例’修订案起草过程中,先后走访各级各类学校50多所,涉及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历时4个多月,形成情况翔实的《湖南省学校安全立法的法律位阶与调整对象分析报告》,为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蒋昌忠还介绍道。
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如在贯彻《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湖南将教育经费专项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指标,列入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内容,每年对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促使法律法规落地生根。
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蒋昌忠表示,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南省《实施方案》,努力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
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拟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级抓法治建设的职能任务。强化行政执法,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上,在全国率先启动“平安校园建设工程”;在教育机构管理上,今年重点对全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14941家,已督促完成整改10135家。严格文件管理,目前厅委114份规范性文件全部合法有效。搞好法律服务,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市州教育部门提出的问题出具高质量法律意见书,对涉及该厅的法律纠纷依法妥善处理。
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制定《关于完善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遴选教师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法治培训,联合省司法厅举办法治副校长培训,选送骨干参加国家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和高校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培训,仅去年就内培外训各类法治骨干257人;以国家统编的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为基本教材,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微课、演讲系列活动,组队参加全国演讲比赛总决赛,评选的“法治微课”等受到广大师生欢迎;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组织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周,开展“法治电影进校园”“法治进校园”巡讲等,先后授予16所学校为“湖南省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持续发力深化全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蒋昌忠表示,湖南立足准确把握教育改革进入“全面施工、内部装修”的阶段特征,搞好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全省教育事业发展步伐。
完善配套政策,制定《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出台《湖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编制《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印发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研制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形成系统配套的制度体系。
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精简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目前省教育厅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有23项,编制了省教育厅的公共服务指南,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我们还推开惠民举措,大力开展教育实事项目建设,”蒋昌忠介绍,已累计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456所,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提高到65%;“全面改薄”累计支出239.9亿元,提前一年完成五年规划指标,工作进度位居全国前列;积极化解义务教育超大班额,“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17904个,超大班额比例降至0.6%;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学生资助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近5年累计发放各类资助金217.78亿元,资助学生1753.31万人次;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率连续7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蒋昌忠表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教育改革带来的红利。”
着眼长远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我省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蒋昌忠说,“下一阶段,我们将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向纵深发展,切实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在工作指导上,牢牢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遵循和统揽,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这条主线,提高政府依法治教和学校依法办学水平,建立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新机制,实现教育治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长远发展上,着力抓好教育立法、法治政府以及法治人才队伍三项建设。“一方面,加快构建完备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体系。另一方面,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把国家教育法律和地方教育法规落到实处。”蒋昌忠介绍,明年将联合省人大有关部门开展立法检查,重点推动《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落实。建立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推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常态化。搞好内培外训,建立一支以机关执法人员、法学师生、公职律师等为主体的教育法治工作队伍。
“在重点工作上,我们将认真落实四项任务。”蒋昌忠说。
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宪法日”教育及知识普及活动,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等,推行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教育标准化工作,完成“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落实教育督导检查,重点抓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开展消除大班额、校园安全等专项督导,启动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形成全面覆盖的湖南教育督导体系。落实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发挥湖南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的功能和厅委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为各项教育政策落地见效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