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进2012”湖南两会访谈:王东晖

2012-01-14 15:45:32 [稿源:] [作者:] [编辑:]

 

    小婧:实施效果看来也是挺好的,为我们普了一次法。现在网友也在问,执法规范化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想了解一下检察机关采取了一些什么措施来确保规范执法,从而确保公正司法的?
   
    王东晖: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完善规范体系、强化内外监督,努力使规范执法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集体意识和行为规范。主要措施有:
    一是把培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规范执法的思想保障。积极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自觉用理性的思维、平和的心态、文明的作风、规范的行为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将法定义务的忠实履行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动力源,不提非理性的工作目标,不提非理性的推进措施,坚决禁止和纠正下达办案指标的做法。坚持把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
    二是把加强监督制约作为促进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出台《案件管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内部制约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等改革措施,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改进内部制约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从执法信息查询、门户网站建设、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加强检察宣传四个方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开通12309举报投诉电话,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特约检察员制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运用民调机制测评检察工作,把公众评价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坚持从严治检,加大检务督察和自身反腐败力度,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以严格执纪促进规范执法。
   
    小婧:我想除了规范执法之外,强化自身的监督应该也是我们正确行使检察权的一个根本保证。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哪些新的举措呢?
   
    王东晖: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这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对此,检察机关自身的态度是明确的,就是正人必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更自觉地接受监督,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省院党组更是把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一、建立了外部监督机制。除了在诉讼程序上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律师的监督制约外,主要是通过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认真征求和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和司法民主建设、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等途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去年,省检察院对当事人申诉上访、社会评价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听证、评议;邀请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参加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列席检察委员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公众对检察工作的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对问题多发的执法环节制订操作细则,完善机关科学化管理与考核,探索案件集中管理、对办案过程动态监督,加强内部制约和检务督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
    通过这些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应该说对保证检察权严格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提升也是一个重要举措。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使检察权更好地在阳光下行使,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小婧:您为我们全面介绍了2011年检察院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绩,还有一些新思路、新举措。我们想了解一下,您觉得目前检察机关还面临哪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怎么解决它?
   
    王东晖:我认为,当前检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法治进步的新要求,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不相适应。为什么这么讲呢?第一,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法律监督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第二,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成员多样化的诉求通过诉讼途径进入司法领域,化解矛盾的任务日益繁重,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和呼声越来越强烈。第三,中央提出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所有这一切都迫切需要检察机关大幅度地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整体素质。然而,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包括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专业素养、纪律作风以及管理制度、保障制度等,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相比,都有不小的差距。因此,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认为是当前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检察机关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执法理念、队伍素质、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入手,综合采取各方面的措施。当前我认为要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检察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公信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崇高的职业使命和毕生的价值追求。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执法状况考评、案件评查、个案督察,坚决纠正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二是要提高队伍的执法素能。法律监督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由于监督对象大多是熟悉法律的执法、司法人员,因此要求监督必须要有更高的法律政策水平、更强的业务能力,自身本领要过硬。
    三是要始终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公用经费保障、重视检察科技装备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的基层基础。
    四是要抓好以信息化为主导的执法保障建设。加强交通通讯、侦查指挥、检验鉴定等科技装备建设,逐步建立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现代化科技装备体系,将科技手段运用到法律监督工作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