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访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李海浪作客红网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嘉宾访谈》。围绕今年的“3.15”,红网特推出“3.15消费维权月”系列访谈报道,剖析各行各业典型案例,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副处长李海浪作客“嘉宾访谈”栏目,就房产消费与维权以及房产改革等话题与广大网友互动。李处长,您好!请先和我们的网友打个招呼吧!
李处长:红网的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很荣幸能邀请到您。房产问题倍受关注,大家对此有许多的问题想要得到解答。我们今天就话不赘述,直接进入我们的提问,请李处长来为我们作答。首先要问您的是,购房者在和开发商打交道的时候,开发商哪一些行为可能会侵害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李处长:主要有以下行为:1、违规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发送VIP卡,收取定金等。2、虚假销售。虚假广告、夸大景观、虚假承诺配套服务等。3、延期交房。不按合同要求延期交房或办理产权证。4、违规交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行交房。5、质量缺陷。存在各种质量缺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及时落实法定保修职责等。
主持人:根据2013年湖南省住建厅房产监管处数据显示,房产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在购房的哪个阶段遇到的维权投诉比较集中(阶段性)?
李处长:房产消费问题主要就集中在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房和房屋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还是在交房时段的房屋质量问题,占投诉的60%-70%。
主持人:房产监管部门是如何定义房地产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保护对象以及保护的内容有哪一些?
李处长:在房地产方面,国家和省里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比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等等。主要保护的内容:
一是消费者在购房、使用或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房屋或者接受的物业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广告公司、媒体制作和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文号。预售商品房广告、宣传资料、商品房项目模型应当真实,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和赔偿责任。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买受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四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购房后发现瑕疵,相信绝大多数人在面对繁杂的申诉程序和高昂的检测收费时选择了“自认倒霉”。其实,国家对房屋质量的保修有着明确规定,湖南省住建厅房产监管处如何解读?
李处长:2006年,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房屋质量的保修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自交付买受人使用之日起分别具有以下最低保修期限:(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最低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在合同书中约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作为监管部门,2013年湖南省住建厅房产监管处主要做了哪一些工作?
李处长:2013年省住建厅在房地产监管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2013年年初,国家出台“新国五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全省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前所末有的大幅振荡走势。在复杂的形势面前,我们一方面,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统计分析,重点从稳房价等方面提出了我省落实调控工作的政策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与市州联系,督促相关市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至2013年底,全省商品住宅价格370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6.5%,房价居全国第23位、中部六省第5位。其中,长沙市内六区商品住宅价格6482元/平方米,房价在全国100个城市中排名第57位。全省房价基本稳定。
2.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
2013年初,我们会同省委政研室,赴北京等地调研住宅产业化推进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呈报省主要领导,得到省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多次深入企业和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代拟起草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目前该意见已通过十七个省直部门审查,2014年初有望由省人民政府印发,它的实施将对我省两型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产生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3.加强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建设。
2013年,我们把加强房地产行业法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3年5月,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体系。二是制定征收补偿政策。《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草案)》已经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即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是积极着手起草房地产行业规章的制定工作,先后起草完成了《湖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办法》、《湖南省房地产市场提示、警示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湖南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目前正征求各方意见,力争2014年全部完成。
4、建立了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过二年多努力,我省已全面建成了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省8276家在册的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评估三类企业全部被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了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好坏大家都可以上网(www.hunfdc.com)查看,以供消费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