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嫖客报警解救卖淫女被拘留 被指传递负面价值观

2014-05-15 09:25:58 [稿源:天天网事] [作者:] [编辑:实习生 邓亚荣]

        洪道德同时指出,尽管小张的行为是“立功”,但并不一定代表就能减免对其自身的处罚。“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小案的当事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免除刑罚。但在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中,裁量权还是掌握在实际办案人员手中。”

  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胡益华对记者介绍说,对有立功表现人员的处罚操作中,从轻、减轻、免除是3个不同的概念。该案中当事人最后被拘10天,办案人员可能是按照从轻来处罚的。

  据报道,办案民警黄警官说,“我也是头回碰到这样的嫖客。因为有立功表现,处罚也酌情减轻。张某两次嫖娼,正常的话应该拘留十五天。”

  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说,我国没有关于减免处罚量度的明文条例。“在刑事案件的具体操办中,有相关的办法说明。但在治安管理处罚的操作中,还没有具体的说明。”

  尽管几位法律专家都表示,他们没办法准确给出免于处罚的立功表现的标准。但他们都认为,在此案中,“处罚得还是重了些。”

  阮齐林认为,民警所说的“酌情减轻”,具体表现出来仅仅是减去了5天的拘留而已,对小张的检举揭发行为给予的肯定不够。

  洪道德也表示,具体来看,小张提供的线索直接导致了两个积极有益的后果:解救了被骗少女、查处了违法的洗头房。“就事件最后的发展来说,小张的行为应得到更大的肯定。”洪道德认为,即使小张不能免于行政拘留的处罚,派出所也应该对他的见义勇为予以物质奖励。

  新浪知名网友“丁来峰”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请将枪口抬高一厘米。这个冒险解救弱女的小伙子,是人道主义的、有良知的、勇敢的好人。嫖娼在中国犯法,但不是犯罪,放一马如何?鼓励更多的人关怀帮助弱者,抵抗暴力,才是所谓的正能量。”

  阮齐林也认为,此案的结果会影响到日后类似案件中的当事人。“有谁还愿意主动站出来检举揭发类似的犯罪行为呢?”

  洪道德告诉记者,在他个人看来,小张最后被拘留,“对社会影响并不好,传递了一种负面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