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江西未管所被曝"漏洞" 犯人向警察借黄片看(图)

2014-05-21 10:26:08 [稿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编辑:廖轩仪]

  记者探访

  监区民警疑打手机

  5月13日,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在江西未管所外,几栋30层的高楼,与其一墙相隔。站在这些楼的阳台上,可以清楚看到未管所内的场景。

  下午3点26分,在监区内,一名民警用手持设备通话,持续6分多钟。其间,不少犯人从其身旁经过。下午3点46分,在监区的另一个角落,一位民警也拿起手持设备打电话,持续25秒。

  华西都市报记者发现,两位民警通话所使用手持设备,不是对讲机。可靠信源称,在章某使用手机前,未管所里就安装了屏蔽手机信号的设备,如果该设备正常工作,手机应该没有信号。

  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查询发现,在《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司发通[2006]47号)中,第四条规定、禁止将移动电话带入罪犯生活、学习、劳动现场。违反规定带入、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将移动电话提供给罪犯使用的,对警察一律辞退,取消警衔;对工人一律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而根据规定,监狱大门外应设警察手机存储专柜,对携带手机进入监狱的人民警察,一律取消警衔。同时,《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四)携带违禁品进入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

  这两位民警是否在使用手机打电话?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尚未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证实。

  5月1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前往江西省监狱管理局,提出采访请求。次日,按照江西省监狱管理局要求,将采访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该局工作人员,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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