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山西男子蹲5年冤狱 漫画描绘刑讯逼供场景

2015-08-10 15:45:35 [稿源:山东卫视] [作者:] [编辑:彭莎]


  
  山西高院两次发回重审
  
  刘仁旺最终作为该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被检方提起公诉。
  
  吕梁中院审理认为,刘仁旺有动机,有物证,有供词,该案侦查期间,他多次作出有罪供述。据此,刘仁旺被一审判处死缓。
  
  刘仁旺不服判决上诉。2011年4月,山西高院将本案发回重审。
  
  2012年4月,吕梁中院重审此案,仍认定刘仁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同的是将刑期由死缓改判为无期。
  
  刘仁旺再次上诉。2012年12月6日,山西高院再次将本案发回重审。
  
  2013年12月27日,吕梁中院第三次审理此案,改判刘仁旺无罪。
  
  多次被带出看守所折磨
  
  吕梁中院判决书显示:刘仁旺的有罪供述,讯问地点不合法。
  
  根据中阳县公安局的补侦报告、中阳县看守所的情况说明,刘仁旺关于其一人作案的2次有罪供述,和关于其伙同李克忠作案的6次有罪供述均在看守所之外取得。除此之外,刘仁旺还有2次被提出看守所:2009年1月9日刑警队提出,当晚回押,无讯问笔录等书面材料,无体检记录;次日又被刑警队提出,10天后回所。无讯问笔录,体检记录载明“后脖子有伤,下巴下有伤、额头有伤,鼻梁侧有伤、双手腕有伤、双肩膀疼痛”。
  
  除此之外,刘仁旺供述的同案犯一直没有找到,且作案枪支、手电、摩托车也都未找到。
  
  2014年10月8日,山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刘仁旺被明确宣告无罪。
  
  请人画漫画还原刑讯场景
  
  在判决书中,刘仁旺的有罪供述有两个版本:单独购枪杀人和伙同他人杀人。而法院认定的是后者。实际上,刘仁旺先后共有15次供述,其中有7次否认有罪,另外8次是有罪供述。
  
  刘仁旺说,8次有罪供述,全部是刑讯逼供所致,“打得太厉害。”
  
  无罪获释之后,刘仁旺仍难平静。他说:“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在我被捕的前几个月里,真是生不如死,时刻想着自杀,但无条件。”
  
  为了更形象地还原“刑讯逼供”的情景,刘仁旺特地找人画了几张漫画,漫画里的场景有吊打、电击、关铁笼、开水烫。除了申请国家赔偿外,刘仁旺还表示要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