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邱启明及聂远高峰因涉打人案被判缓刑

2015-08-26 11:41:04 [稿源:北京卫视] [作者:] [编辑:彭莎]

 

  公安机关接警后,于2015年3月9日上午将被告人高峰、聂远抓获。被告人邱启明、何睦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于当晚自行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经鉴定,被害人赵某因外伤致左眼眶内侧壁及下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四名被告人补偿被害人赵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启明纠集被告人何睦、高峰、聂远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

  经查,被告人邱启明虽没有直接实施动手殴打行为,但其纠集、指认及放任其他被告人对被害人随意殴打而未及时制止,致被害人轻伤后果,理应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难以与其犯罪情节相适应,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邱启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何睦、高峰、聂远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高峰,原中国男足球员,司职前锋,在中国足坛有“快马”和“浪子”之称。他1990年进入北京国安足球队效力,2003年退役。

  聂远,中国内地男演员。2004年凭借《汗血宝马》获得第五届“大众电视双十佳”“十佳演员奖”。

  邱启明,中国内地节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