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新兴职业“遛娃师”上线 陪孩子玩拿上万月薪

2017-04-24 09:27:53 [稿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彭莎]

[视频]新兴职业“遛娃师”上线 陪孩子玩拿上万月薪

  “遛娃师”并非零门槛

  选择“遛娃”机构要慎重

  从越来越多的家长送孩子参加各式各样的“遛娃”活动来看,他们大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与组织户外“遛娃”活动的企业达成合意,报名参加各式“遛娃”活动,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进行有益的户外集体活动,锻炼沟通交流等各种能力。但这其中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从这些“遛娃”活动的内容和性质上来看,组织、经营这些幼儿户外素质拓展活动的遛娃公司,应当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设立资质、经营范围、经营活动内容、人员组成情况等均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可任意而为。

  按照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6条规定,经营性质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虽然当前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关于幼儿素质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其活动针对的大多是小学低年级儿童或者学前儿童这类特殊群体,经营这类业务的公司也应当对经营业务、相关人员等内容进行备案,严格审查其“遛娃师”是否具有基本的身体健康条件、培训技能(幼教资格证等)及基础安全护理知识。因此,“遛娃师”并非零门槛,父母在选择时要弄清该机构资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