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力量——湖南检察风采录(二)

2012-02-28 09:47:30 [稿源:] [作者:] [编辑:]

 

    小婧:网友们,你好!这里是正在为您直播的红网嘉宾访谈室,我是主持人小婧,今天我们依然为您进行的是红网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共同联合推出的访谈系列《正义的力量——湖南检察风采录》,今天我们的主要话题是《阳光执法,推进检察执法规范建设》。我们为您请来了三位嘉宾,他们是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您好!
   
    胡波: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好。
   
    小婧: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巨热,您好。
   
    梁巨热: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好。
   
    小婧: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革跃,您好!
   
    黄革跃: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小婧: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今天谈的话题是“阳光执法”,请到三位嘉宾是因为你们和你们所代表的检察机关都是在这方面成绩非常突出的典型代表。相信你们对于阳光执法也有自己非常独到的见解。首先想请你们和网友们谈谈你们对阳光执法是怎么理解的,首先请胡检说一下。
   
    胡波:根据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办案的不同阶段,有很多内容是需要保密的,所以过去我们习惯于在保密的状态下来办案。所谓的“阳光执法”,那就是要在透明的状态下办案,让我们广大的群众能够更多的了解执法办案的信息状况,这就是我们说的阳光执法。
   
    小婧:那么梁检,你们娄星区在这方面做得挺好的,您是怎么理解的?
   
    梁巨热:阳光执法就是执法的公开、透明、清明。以前群众对我们检察工作不是很了解,但是人民检察为人民,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我们必须让群众了解我们的执法办案工作,执法的公开透明也是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好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来赢得执法的公信力。
   
    小婧:更好的为民众服务。
   
      梁巨热:是。
   
      小婧:黄检,在你们那里的阳光执法是有什么样的特色呢?
   
    黄革跃:我觉得阳光执法就是说人民群众,特别是涉案当事人有权利了解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也必须从内部和外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所以我们院里面为了实现阳光执法,狠抓了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抓这么一个特色的工作,就是为了实现阳光执法,促进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