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访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刘湘凌作客红网(图)
李炼:那说到打假,今年,我们在食品药品打假方面,会有哪些大的动作呢?
刘湘凌: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省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省级层面已经完成,下一步重点在市县乡镇一级的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加强监管,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体系。食品药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我们将用杜家毫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的,我们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屡教不改、严重违规和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全国"黑名单",让违法违规者无法在食品医药行业立足,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2014年,我们将集中办量开展"六项"专项整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重点专项整治。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和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村等为重点区域,针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食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电视购物专项整治。以电视购物、网站购物为重点对象,加强互联网违法信息排查、分析和确证,打击一批利用电视购物频道和专门购物时段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发布违法的食品药品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一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单位,切实整治和规范我省食品药品电视购物市场。
三是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容易添加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尤其是宣称美白、染发、祛斑、祛痘抗粉刺类的化妆品,结合抽查检验,深挖违法制售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以植入、敷贴、热磁光理疗等产品为重点,以小医院、个体诊所、美容院等为重点环节,重点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违法行为。
五是开展中药安全专项整治。将以中药材市场、中药饮片生产和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检查和抽验力度,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参杂使假、染色增重、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开展广告专项整治。严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审查,切实加强违法广告监测,违法广告依法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加大对严重违法广告的综合整治力度。
主持人:非常谢谢刘局长给我们介绍了这么多的情况。在今年的两会上,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是民生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之一,我们看到可能现在很多的一些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可能是通过媒体的曝光,包括一些公众的举报,然后来呈现在大家的面前。我也会觉得,这样一个对食品药品的打击的行为,应该要常态化,而且要把力度持续进行。这是我们监管部门,可以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天我们访谈也得到了特别多网友的关注,他们在线提出了很多自己的问题,现在我们就来抽取其中的两个问题,请刘局长给我们解答。
网友阿尔卑斯山下的洞庭湖:我们在电视上经常能够看到,有的药品以公众人物或专家访谈的包装形式进行推广,这样的形式合法吗?除此之外,药品及保健食品广告中,还不能出现哪些形式和字眼?
刘湘凌:这个问题一直是广大民众和网友们关注的一个问题,现在很多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都请一些公众人物、明星来代言,公众人物应该说是可以为药品广告代言,但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查,在药品广告当中,公众人物不能以患者、专家学者的形象或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公众人物在介绍或者推荐产品的时候,也不得使用绝对化的语言对功效进行肯定或者承诺。此外,药品及保健食品广告当中不能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也不能含有军队单位或者是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还规定在广告代言当中,不能够含有评比、排序、推荐、定制、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也不能出现类似于像"最新技术"、"天然"、"无毒副作用"、"相当有效"、"根治"或者"治愈率100%"以及"无效退款"等字眼。具体的情况,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都有明确的规定,广大网友和民众可以去查询,通过学习法律来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李炼:也就是说在药品广告这一块,还是做出了很多明确的规定。下一位提问的网友。
网友爱生活爱龙龙:刘局长,如何辨别真假药品和保健食品,您能否给我们广大网友传授点经验?
刘湘凌: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要初步判断药品的真假需要做到"五看"。
一是看批准文号。我们国家的药品应当有"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中查到。凡查不到的相应药品批准文号,或者批准文号与产品名称不相符的那肯定是假药。
二是看药品包装。合格药品的外包装质地好、字迹和图案都非常清晰,印刷套色精致、色彩均匀,表面光洁,防伪标志亮丽。而假药的外包装大多质地比较差,而且字体和图案印刷的比较粗糙,色彩比较生硬,特别是防伪标志比较模糊等等,这都是从外包装来看。
三是看说明书。这个可能是广大患者容易忽视的,就包括我,我也很少生了病拿了药去看药品说明书,但这一点非常重要。合格的药品说明书的纸张好,印刷排版均匀,有的连最小的字体都非常清晰,内容准确齐全,适应症表述也严谨规范。而假药说明书一般纸张质量比较差、字迹比较模糊、内容也不全,有时排列有误,还有随意夸大疗效和适应范围。
四是看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合格药品的包装上应当标明三样东西,这三样东西缺一不可,一个是产品批号,二是生产日期,三是标名有效期至,字迹多为激光打印。而假药常三项中缺一至两项,而且打印的字迹多为油印,或与包装盒其他内容是一同直接印刷上去。这个要注意,合格的生产药物,包装和生产日期不是同期印上去的,而是用激光打印上去,这个比较容易辨别。
五是看药品外观。仔细观察假药的外观,往往存在以下问题:片剂药片颜色不均匀、变色、出现斑点、粘连、松片、潮解等;糖衣片表面褪色露底、裂开、发霉;注射剂出现变色、混浊、沉淀、结晶、絮状物等;水剂出现沉淀、结晶、发霉和絮状物;冲剂出现发粘、结块、溶化、颗粒不均匀;膏剂出现失水、干涸、水油分离、有油败气味等。
此外,购买药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店购买,保存好药品的包装、说明书和发票等。切不可图方便或贪便宜到没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诊所或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去购买。一定要警惕那些打着免费讲课、发赠品、义诊的招牌,实际推销假药的骗局;也不要相信非法广告而邮购药品。
以上是讲的药品。那么保健食品的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的人群食用,有些保健品不是谁都能吃;二是它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是食品而不是药品。目前,有些商家为追求经济效益,违法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导致一些消费者受其误导,购买保健食品来治病,这是一个消费误区。当前,市场上经过批准的保健食品有两种批准文号,一种是卫食健字号,另一种是国食健字号,如果是卫食健字号,这是由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号,可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保健食品批准公告目录中去查询;如果是国食健字号,那么就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文号,则可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数据查询中查到。凡是在这两个网站上查不到相应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者批准文号与产品名称不相符的,这都是假冒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还有一个特定的标志,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蓝帽子,它是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因此它的标志上有一个三环做成的蓝帽子,大家要注意识别。
在这里,我也再次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保健食品虽然有调节人体机体功能的作用,但是它不是药品,它是不能用来代替药品治疗疾病的,大家一定要谨慎购买。
李炼:说到这里特别想就网友的提问问一个附加的问题,如果我们担心自己买到的药品是假冒伪劣的话,我们该怎么样去投诉呢?
刘湘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了一整套投诉举报的机制,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如果购买到了假劣食品药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会派人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处理,7个工作日内会会反馈初步核查的情况。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反映饮食和用药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我局已经在全省全面开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并且推进"12331"这个电话向县区延伸试点,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畅通全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问题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李炼:是的,刚才刘局长的回答给我们解开了很多网友的疑惑,可以说保障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不仅是需要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和广泛参与。今天红网嘉宾访谈也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积极支持,由于时间的关系,访谈就到这里了,特别感谢刘局长今天能够作客嘉宾访谈,感谢网友的收看,下期嘉宾访谈再见!
刘湘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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