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失独老人起诉争夺冷冻胚胎 法院判决:不能继承

2014-05-19 15:35:34 [稿源:北京您早] [作者:] [编辑:实习生 邓亚荣]

  反目

   “敌人”:从亲家到医院

   料理完儿女后事,四个老人便一同到鼓楼医院索要子女留下的4个冷冻受精胚胎,但数次前往均被医院以“法律不允许”为理由拒绝。

   屡遭拒绝的四位老人不再相信鼓楼医院。沈新南说,他们至少也要取出胚胎放到上海或北京保管。

   两家人都清楚,目前法律不允许代孕,他们打算换个“更保险”的地方保管胚胎,等到政策允许那一天,自己的孙子或是外孙就能出世了。“最坏的打算,我们也可以送给其他夫妇啊。”沈新南说。

   “留香火”是四位失独老人最后的愿望。

   无奈之下,沈新南找到律师,了解案情后,律师郭伟建议沈新南和亲家先确定胚胎继承权,“你们得先确定胚胎属于谁”。

   郭伟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他查看资料发现,对于冷冻胚胎的监管处置,卫生部出台的条例所限制的均为医疗机构。如不允许转让、赠送,所规定的并非针对个人,“没有哪条法律说他们不能继承。”
2014年春节前,刘金法收到了应诉通知书。让他有些不理解的是,起诉前沈新南从未找过他商议,只是在电话里说了句“我们走法律途径吧”。

   从前,沈、刘两家是令人羡慕的儿女亲家,两家人每逢周末总一起聚餐,偶尔还一同出游。胡杏仙回忆,每次旅游时女儿总会陪着公婆,女婿则陪着丈母娘,“从来没起过争执。”

   从法院发出应诉通知书起,四位老人便再未见面。偶尔联系也只是通过电话,说着说着便会发生争执,“胚胎是我们家的”,双方都在电话里喊。

   沈新南认为,嫁夫从夫是中国的传统,江浙地区传统也是女儿不继承家产,因此他觉得儿子留下的胚胎理应由他继承,未来的种种可能性,也应由他来处理。

   而刘金法则觉得胚胎为小夫妻双方所有,自己作为女方家长也应具有继承权,为此他还准备了辩护词。

   双方相持不下,谁都想由自己管理儿女留下的胚胎。

   5月15日刚开庭时,4位老人还是怒目而视,互不让步。随着庭审的进行,沈新南知道,阻碍自己得到胚胎的并不是亲家,而是坐在一旁的鼓楼医院。

   判决宣布后,胡杏仙说,他们暂时不打算争了,目前双方共同的“敌人”是医院。回家的路上,四个老人近半年来第一次坐在同一辆车上,哭声不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