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陈小春:法治护航 深入推进健康湖南建设

2018-11-19 13:17:32 [稿源:红视频] [作者:范子文 谭晶] [编辑:彭莎]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小春作客红网嘉宾访谈室,接受红网记者专访。

陈小春就以法治思维推进健康湖南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与网友展开交流探讨。

  红网时刻11月19日讯(记者 易征洋 刘丹 摄影 杨杨)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健康湖南建设,需要法治保驾护航。近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小春作客红网嘉宾访谈室,就以法治思维推进健康湖南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与网友展开交流探讨。

  2017年7月,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描绘了健康湖南建设的蓝图。陈小春表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坚持法治思维,积极履职,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数据显示,作为衡量居民健康水平的三项健康指标,湖南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2017年分别为3.10‰,4.89‰,12.7/10万,均低于全国同期数据,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陈小春表示,十八大以来,湖南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三医联动”,稳步推进综合医改。2017年,在全国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中,湖南省患者满意度全国排名第五,医务人员满意度全国排名第三。

  一方面,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6年10月,湖南提前一年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247家县级公立医院、189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统筹推进管理体制、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取得了“一优两降”的成效,药占比从2012年的45%降至28%;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从2012年的18%降至6%以下。

  另一方面,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多种形式医联体612个,覆盖1312家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医生团队12058个。2018年上半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同比增长6.98%,县域就诊率最高达96.2%。

  “当前,深化医改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将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相向而行,奋力把医改向纵深推进”,陈小春表示。

  依法预防医疗纠纷 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湖南以创建“平安医院”为抓手,完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让医疗纠纷处理和预防有法可依。2017年,全省医疗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4.7%。

  2012年11月,湖南省政府颁布了《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将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省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筑牢了法治屏障。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三调解一保险”体系、狠抓医院内部规范化管理成为依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两把利刃。

  建立健全“三调解一保险”体系,从组织、人力、制度、经费等四个方面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2017年8月,长沙医疗纠纷调解指导中心成立,成为省市共建调解中心的样板工程。同时,指导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在本院内部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推动和促进医疗纠纷在院内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

  狠抓医院内部规范化管理,推进“平安医院”与“法治医院”建设。明确医院“三防”“四室”建设规范,为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稳定划出“硬指标”;指导医院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法制人才、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等,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软环境”。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严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陈小春表示,近年来,中医药、计划生育、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出生缺陷防治、献血管理、血吸虫病防治等领域是湖南卫生计生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的重点领域。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全面两孩”相关配套政策在湖南全面落地。下一步,湖南将重点推动出台《湖南省中医药条例》以及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立法。

  从自身出发,带头守法,严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成为重要发力点。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制定《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将7个方面89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处室、责任人员以及完成的时间节点。完善和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新格局。制定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构建了全系统“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普法、业务处室负责业务普法、综合监督机构负责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