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石建辉:确保财政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2018-11-26 15:45:03 [稿源:红视频] [作者:曾慧] [编辑:廖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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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做客红网演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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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建辉表示,省财政厅历来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

  编者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湖南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开创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新局面。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推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视频访谈,看党政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如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依法行政成为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追求,让法治观念在执法过程中深入民心,让法治成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信仰。

  红网时刻记者 杨斌 长沙报道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治国安邦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建辉做客红网演播室探讨法治财政建设话题。

  盘点过往,省财政厅五次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2017年荣膺“全省十佳普法集体”,首批入选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省级示范点。石建辉表示,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因为省财政厅历来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使财政管理和改革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

  法字当先,将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的全过程

  石建辉介绍,财政的主要工作就是生财、用财、聚财,需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工作的特点决定了,财政部门的任何一项决策、任何一项工作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做到聚之有方,用之依法。

  为了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省财政厅遵循三点:

  一是心中有法。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财政厅在每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中都有法治内容,每次新的法规制度出台,都要组织集中学习。全面培训财政系统干部。通过开辟财政讲坛、创建法制联络员微信群等新渠道,有效提升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近年来,财政厅在如法网学法的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实现三个100%。扎实做好社会公众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向服务单位、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财政法治知识,如拍摄《会计法》《我与宪法》等公益广告;举办全省财政系统法制学习知识竞赛,在红网和厅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答题,浏览量达到41万人次,答题人数达到25万人次。

  二是遇事找法。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等重大财政行政决策事项必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提交审议。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财政厅常年法律顾问,案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合同签订等涉法涉诉事项全面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参考、论证作用。

  三是办事依法。省财政厅以“权力清单”为依据,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执行法律不逾矩、不缺位。不逾矩,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如在安排财政支出上,按照预算法要求严格支出次序,先安排基本保障支出,再考虑其他必要支出。不缺位,即对法律规定的职权职责充分履行到位。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杜绝“懒政怠政”、杜绝不作为。如严格落实资金下达时限要求,今年1-9月,我省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比例达到95.9%。在财政部1-9月预算执行通报中,湖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执行进度排名全国第1位。

  立足湖南实际,依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法治和改革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在谈到依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石建辉介绍,省财政厅认真贯彻中央改革精神,严格落实预算法相关规定,立足省情实际,积极主动施为,推出了一批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预算改革举措,得到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

  一是深度推进预算公开。预算公开是预算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预算的公开,让财政的每一笔收支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涉密信息清单管理制度,除纳入清单的事项外,财政安排的其他所有资金都要向社会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发布了《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对市县预决算公开明确要求“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统一程序、统一考核”。全面晒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将四本预算全部纳入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在公开“三公”经费时,要求公开预算总额以及分项数额,并对变化情况进行说明。主动公开财政重大事项。针对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重大财政事项,如税收优惠政策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等,主动进行公开。

  二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增强一般公共预算保障水平。实行收支两条线。各个部门收缴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和部门的支出挂钩,而是根据需要,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推进各部门更好的依法办事。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教育、科技、农业等重点领域支出不再与财政收支、GDP增幅挂钩,按照“以事定钱”“钱随事走”的原则安排预算,任务重多安排,任务轻少安排。

  三是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石建辉说,今年财政厅将专项资金管理重点转向实质性统筹整合,出台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级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一是通过试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加强专项资金在跨部门间的统筹;二是通过建立专项资金年度支出方向和重点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推进专项资金内部整合;三是通过加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的比重,进一步扩大市县对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激励市县主动作为。

  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目前,省财政厅已初步完成对所有75个省级专项资金的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新一轮专项存设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省对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从2016年开始,连续3年对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对市州真抓实干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遵循预算法,切实抓好财政收支管理

  下一步,如何更好发挥财政在服务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的积极作用?石建辉回答,省财政厅将以预算法为遵循,重点抓好财政收入、支出管理,确保财政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全力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

  在财政收入管理上,既要增幅,更要质量。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表明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这要求财政既要应收尽收,又要依法征收。去年以来,省财政坚持一手抓收入总量,一手抓收入质量,全省财政收入在质量大幅提升的基础上实现了平稳增长。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督促市县正确处理好收入增长与质量提升的关系,进一步做大做实财政收入蛋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征管稽查力度。加快推进省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涉税信息比对,查漏补缺,及时入库。有序推进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缴工作,防止出现征管空挡,造成收入流失。夯实财政收入质量。坚决落实财政收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到2019年底,彻底挤干地方收入水分,提升收入质量。加快推进新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各项财政政策功效,以“产业项目年”为契机,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优财源载体。

  在财政支出管理上,优先“三保”,奖优惩劣。预算法明确规定了财政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但个别县市随意安排支出事项,导致财政正常的支出顺序被打乱,冲击财政的“三保”能力。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严格财政支出次序。财政资金应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然后视财力可能再统筹用于其他支出,这是财政支出应遵守的基本秩序,是一条不能随意被更改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对国家出台的工资津补贴政策、发放到人的民生政策,必须首先落实到位。严禁在“三保”应保未保的情况下,将可用财力用于其他方面的开支。研究制定县级财政基本保障任务清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的内容和标准,在保障中央和省统一确定的基本保障事项的基础上,市县可有计划地扩大基本保障事项范围、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但需要制订与之相匹配的财力保障方案。建立奖惩机制,将基本保障情况作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落实情况好、绩效突出的县,省财政将给予奖励性补助;对落实不到位、绩效较低的县,扣减补助资金。通过这些奖惩措施,推动市县严格执行财政支出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