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访谈】你被消费“潜规则”了吗?

2010-03-15 16:31:57 [稿源:] [作者:] [编辑:]


    
    小婧:说到餐饮这个行业,昨天也公布了一个信息,我们用的消毒碗筷,比如一次性筷子,有时候大部分人出去吃饭认为用一次性筷子非常卫生,大家用得也很普遍,昨天揭露新闻中,我们看了生产和制作一次性筷子的过程是非常恐怖的,因为里面含有多重工业化学物品,比如用硫磺来熏,熏完之后会产生一种二氧化硫的残留物,同时会用石蜡抛光,我们看到一次性筷子很光亮,其实是用石蜡抛光的,还有有时候回收的带霉菌的筷子,他们会用双氧水,就是学名氧化氢来进行漂白,这些过程都没有经过消毒的程序,许多有毒的物质直接附带在我们看起来干净的一次性筷子上。同时,还是餐饮这块,由一个普遍的潜规则,平时在周末的时候和同事、朋友、同学一起到KTV唱唱歌,也会遇到一种情况,不准我们带酒水。
   
    尹兰英:是的,那个普遍比较。
   
    小婧:长沙基本上都是这一类的,而且必须到他的地盘买,往往买的价格是外面的二倍到三倍以上。
   
    尹兰英:两到三倍以上,我们有调查。
   
    小婧:其实这也是属于一种霸王条款之类的,还有比较多的,就是平常周末去逛商场,会做活动返券,买200送200,往往你觉得合算,仔细理清里面具体操作程序其实并不合算,这也是一种潜规则。还有一个最近在网上新闻炒得比较热的,就是长途客车会加收两元保险费用的问题,这个问题关注度也比较多。
   
    尹兰英:这个问题关注度已经关注几年了,我作为律师而言,每一次去坐车,我都会说不要保险费,但是说这个票必须要给的,以前以为只有我作为律师有这个想法,现在发现了,我周围的其他的一些老百姓,他排在我前面排队,他也会说我买票不要保险费,那一块为什么我们可以这么拒绝呢?也就是说,我们买了车票几十块钱,或者上百块钱,车票里面本身就包含了司机和车辆的运营保险费用,如果说一旦出了什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已经有保险,只要有车票就有保险理赔的程序,但是汽车站没有理由再重新要求你买一个两块钱的保险,这个也是大家抗议比较厉害的。
   
    小婧:相信问题出来以后,应该会得到解决,因为越来越多人重视这方面的问题。
   
    尹兰英:对,很多人在注意,很多人在提。
   
    小婧:继续揭露我们的消费潜规则,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了,家里的电器也越来越多了,遇到维修方面的问题也就多了,我们买电器的时候,产品说明书或者维修卡上会写多长时间保修,对不对?我们在这一次的315当中揭露一个问题,曝光了LG、索尼、东芝、三星、松下日立、飞利浦等等这些外资品牌,他们的液晶电视屏幕在使用一两年左右会出现故障,但是上述企业针对屏幕只保修两年不符合国家三包的规定,还收取了高额的维修费。因为国家三包规定是主要部件保修三年,而据调查这些外资的彩电品牌均采用整机式保修一年,而主要零部件屏幕等只保修两年,主部件和零部件是分开保修规定的,往往有时候一个机子坏了以后,开不了机,开机费还要另外收钱,对不对?零部件像屏幕维修费是非常昂贵的,修的话相当于买一个新的,价钱是等同的,这方面的潜规则,遇到这种情况如何来解决呢?
   
    尹兰英:家电潜规则就是维修这一块,我开机费100块钱,更换零件也可能就是几块钱或是十块钱,本来对消费者不公平的选择。第二,刚刚说的主要部件维修三年,厂家是怎么说的?我这个液晶屏幕不属于我所属的主要部件,如果涉及到法律领域,我们怎么来解释?其实就是厂家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对于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首先按照法律来说,应该按照通常的一般的解释,按照一般人的理解,主要部分,液晶显示器应该是属于主要部分,为什么厂家说不属于主要部分?涉及到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上升到诉讼领域,会不利于格式条款的解释。
   
    小婧:其实钻了一个法律方面的空子?
   
    尹兰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