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访谈】商家如何维权?律师支高招

2010-03-16 16:15:57 [稿源:] [作者:] [编辑:]


    
    小婧:方律师,如果是在实际生活过程中,商家和消费者打官司,一般都是消费者处在原告的状态,商家是原告比较少,一般商家都是被告,那么我们商家一旦面临这种情况的话,您觉得有什么好的建议来提供呢?
   
    方文斌:刚才刘总也说了,当了很多次被告,我想在这种纠纷当中,我们商家一般是处于被告的地位,那么我们怎么应对呢?首先我们要知道法律上消费者维权的时候是原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向法庭提交证据主张,商家的话应该对证据予以驳斥的,所以我们同时一方面也要非常审慎的审查消费者提供的证据,确认其合法性、真实性,同时也要有很强的证据保全意识。
   
    小婧:有时候生活当中大部分消费者遇到麻烦的时候才会想到维权,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有一小部分人会恶意的去找茬,比如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商家也要适当运用法律的方式来保护自己。
   
    刘石炎:就我们来说的话,我们很欢迎消费者跟我们沟通,我刚才反复强调这一点,但是还有另外一个主张,一定要依法维权,一定要在法律框架里面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说你要索以一万倍的赔偿,我想作为商家来说,一方面很难支持,另一方面根据我的实践经验来看,我觉得司法整个程序应该也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小婧:现在随着时代信息越来越发达,消费者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采取的方式也是不同的,渠道也是不同的。有些消费者自身处理觉得麻烦,有时候会求助到媒体,因为媒体的影响力可能会更大一点,求助媒体的话,觉得这个事件处理得会更好一点。那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商家应该要头疼了,一旦涉及到媒体,影响力会更大。我们知道声誉对商家来说是一笔无形的,也是一笔无价的资产,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商家如何与媒体处理好关系呢?
   
    刘石炎:实事求是的说,我们在很多的投诉中,媒体有参与进来,但是我很坦白的跟大家表示,其实我并不是很怕爱媒体参与进来,如果我担心一个事情,我期望在报道的时候能够客观公正,这是我的最大期望,他参与进来我很欢迎,同时在媒体参与的投诉当中,我经常表达一个观点,有没有媒体参与我们都是一样的。第一,我欢迎他们参与进来,做客观公正的报道;第二说到心态,我建议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处理问题;第三处理问题的态度,依法处理,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我也可以跟你们分享一个案例,去年的时候有一个顾客,他到我们某一个商场投诉,投诉什么内容呢?投诉一块肉,一块肉短斤少两,短了1公斤多,是挺多的,因为包装袋上贴了撕不掉的包装纸,投诉之后有媒体来了,他是叫媒体过来的,他很愤怒,我确实很理解他这种心情,为什么会少一公斤多?他投诉过来的话,第一时间我就和媒体做沟通,我们一定欢迎,这个事情十之八九是出了一个问题,但是我们希望一起来寻找问题的原因在哪里,我们在没有进行任何处理的时候,我带领媒体的同志还有消费者一起前往秤那个地方去检测,比如这是一个500克的商品,放在上面一秤,就是500克,一克不多一克不少,又做了很多测试,除了包装个别性的差异之外,可能有一克两克差异,但是还在范围之内。为什么同样一个秤会秤出来有一公斤的差距呢?我们不停的反思,我又跟顾客沟通,媒体也跟顾客沟通,当时是什么情况?他说当时是早市,很多人过来排队,大家都把肉往上面丢,丢完之后把标签一袋一袋去扯,我后来问他,是不是你也这样做的?他说我也是这样做的,我又问他,当时是和谁一起来的?他说我是和谁谁谁一起来的,后来到他家里去,看另外一个人,他一共买了很多袋肉,买了七八袋肉,全部一秤,果然有一袋多出了一斤多,这个事情真相大白了。在大家都能够很客观公正的见到事情真相本质之后,我觉得对解决问题很有帮助。当然在这个事件中我们是犯了错误,因为我们没有维持很好的秩序,顾客很多,但是媒体参与其中,让大家了解到问题的本质,能够和谐处理这个问题,这对我们来说也是很好的案例或者说是教训吧。
   
    小婧:刘经理是非常善于沟通的管理者。一旦双方在没有客观态度的时候,势必会走一个法律程序,一旦严重的时候,这个时候的话,想咨询一下律师,尤其其中涉及到媒体的时候,法律的内容是不是涉及得更多一点?
   
    方文斌:媒体这一块,我觉得报道的时候有一个法律原则,报道要客观真实,不能虚假的报道。如果在报道当中造成一些虚假的信息,那么我们作为商家也可以理直气壮的找媒体麻烦。
   
    小婧:其实归根到底就是依法办事,依据法律来处理,确实是最正确的渠道。刚才谈到大多数是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其实商家与商家之间,同行之间也会存在一些摩擦。比如在这一次丰田召回门事件的时候,丰田处于低谷的时候,他的竞争对手通用,在这期间也会采取相对的措施进行反超,他们之间的战争会愈演愈烈,抛开这个之外,不说有什么不正当的举措。一旦商家遇到同行恶意竞争的时候,那会有什么样好的方式处理呢?
   
    刘石炎:纯粹在市场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话,没有触及到司法底线的情况下,我觉得应该是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但如果说牵扯到司法层面的话,我觉得企业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的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方文斌:对,这可以源于一部法律,93年开始实施一部法叫《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部法律对经营者之间那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我们可以完全用这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石炎:这个地方可以跟大家简单分享一下,在这部法律中,像大型卖场一个不正当竞争就是低于成本价竞争,我这个商品是5块进来的,可能卖6.8,如果卖到4块的时候,低于成本的话,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是没有季节性的,比如季节性商品,或者没有其他的正当原因去做的话,如果不正当竞争。这个时候,除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可以求助于相关的职能部门,比如说物价部门、工商部门,他们都有市场监管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