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访谈】丁永安:以看得到的实效凝聚人心
2013-09-12 16:27:30 [稿源:] [编辑:]
范子文:丁局长从六个方面给大家讲述了,我们是全方位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从当前形势来看,一方面,税收收入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另一方面,结构性减税亦是当前税收工作主旋律,纳税人迫切希望能进一步减轻负担。请问省国税局如何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应该是一个很典型的问题。
丁永安:一方面各级财政的刚性支出不可逆转,改善民生各项任务比较重,另一方面纳税人受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整个税收的增长速度,包括财政的增长都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在这两难的选择当中,税务部门应该怎么办?我先说一组数字,前8个月,我省国税部门组织收入突破1000亿元,达到1009.78亿元,增收79.93亿元,增长8.6%,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应该是比较协调、比较匹配的。这里面也难免出现个别地区、各个单位、个别人在这两个关系上处理不好的问题。为此,我们在这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当中,提出三个“不动摇”。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的原则不动摇。全面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反对和禁止各种应收不收、应抵不抵、应退不退、应减不减、寅吃卯粮、转引税款等虚增收入行为,不能给纳税人增加负担。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不动摇。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应该坚持这些政策能落实好。出台这么多政策,我们今后要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我们要解决就业的需要,解决小微企业负担的需要,如果这些政策不能落实,实际上就是一种杀鸡取卵的行为。
三是发挥税收职能服务“三量齐升”不动摇。通过税收关注经济运行主要问题,关注重大行业、重要产品的变化,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揭示存在的问题,为地方党政提出促进经济税源科学发展的对策建议,更好地促进“三量齐升”,更好地促进湖南各类企业各类纳税人的发展。特别是在当前情况下,要在更好增强发展活力上做好文章。
范子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今年一项重要税制改革措施,广大纳税人和网民朋友都很关注,从8月1日起新旧税制转换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请问丁局长,目前营改增在我省运行情况怎样?下一步有些什么新的安排?
丁永安: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从今年8月1日开始,在全国除了一些已经试点的省份以外,其他的省份全面进行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从原来的按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转变为按增值额征税缴纳增值税。这项改革实际上是中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战略性部署,具有一系列重大意义。李克强总理曾如此评价: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简单来说,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税体制;第二,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升级;第三,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促进民生改善。现代服务业,是我们未来安排就业和吸纳就业的一个很大的容量。
8月1日试点纳税人第一张发票顺利开出,9月1日试点纳税人申报纳税顺利进行,标志着湖南省营改增试点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至16日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首个申报期,15日是一个法定假日,延了一天。截止昨天,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固定业户27301户中,已有11561户进行了申报并缴纳税款7477.94万元,预计这几天将进入申报缴税高峰期。8月1日至9月11日,全省国税系统共为13377户试点纳税人代开各类发票13.15万份,代开金额43.36亿元,税额1.16亿元。从目前情况来看,我们的运行是很正常很平稳的,各项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下一阶段,我省国税系统将积极加强服务和管理,及时了解在试点过程中发生和存在的问题,收集基层与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的措施;加强与财政、地税、统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数据储备,加强营改增统计核算,开展政策效应分析。我觉得在营改增过程当中,还有改进的空间,如何使纳税再简便一些,还有许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