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访谈】袁湘江: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与水平
范子文:网友们对我们今天的话题也非常关注,他们有不少问题想跟袁厅长交流,下面,我们选取几个网友提问,来看看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哪些?
首先来看第一位,编号5542:物业是现在住宅小区的主要管理者,但是现在很多物业与业主矛盾众多,如何选择一个称心的物业?对于不履行职责的物业,业主该如何维权?
袁湘江:感谢编号5542网友的提问。目前,物业管理的纠纷矛盾易发,发生纠纷矛盾的原因很多,既有前期开发遗留的问题,也有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形成的利益冲突。选择一个称心的物业服务企业既是业主的权利更是业主的义务。如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及维护自身利益,一是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要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其担负起选聘、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二是要依法理性维权,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多协商多沟通,对于确实不履行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诉,直至解聘该企业。
范子文:再看下一位,编号3365,长沙的棚户区拆迁改造是长沙今年城市建设的中心工作之一,在拆迁过程中如何保护长沙的历史文化古迹?棚户区多半是在当地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国有工矿企业的退休员工和老年人,是否能做到因地制宜,考虑群众的不同诉求?
袁湘江:感谢编号3665的网友提问。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国家对棚户区改造高度重视,今年7月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早日改善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从我省实际情况看,棚户区改造分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四大类。2008年至2012年,我省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共34.31万户,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极大地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在棚户区改造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实效”的基本原则,从项目的规划制定到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
因此,就长沙而言,棚户区改造在拆迁过程中是非常注重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的。且棚户区改造安置过程中,因地制宜,考虑不同群众诉求。
范子文:编号0045,万家丽路上将修建高架桥,这原本是缓解交通压力之举,但是群众的质疑声也很大,认为道路改造也应保持城市原有的道路风貌,高架桥沉重的阴影将城市有限的阳光和绿地抹去,并不可取,“宁钻地下,不抢空间”,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袁湘江:感谢编号0045网友的提问。一、万家丽路下面为规划地铁5号线,若修建地下道路将对地铁影响地铁建设。
二、据初步估算,万家丽路快速路改造采取高架方式与平面方式造价相当,万家丽沿线共有11个道路交叉口,若采取平面改造方式,难以满足机动车快速通行要求。
三、长沙市在万家丽快速路改造路改造过程中,将积极采取有效方式,尽量减少噪音、灰尘以及对城市风貌的不利影响。
范子文:最后一个问题,网友编号6348,我想申请廉租房,请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袁湘江:感谢编号6348网友的提问。根据国家和省里政策,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准入条件有严格限制。
以长沙市为例,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是:该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范围内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对象。一是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二是住房。取得《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三是收入。取得《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和《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以长沙市为例,申请廉租住房的程序是:申请人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局登记,领取表格;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开具收入认定等证明;由区住房保障局审理、审核;区人民政府核准;市住房保障局审批发证。
范子文: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举措和对策,惠民生。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到群众中去,到基层去,倾听呼声、了解疾苦、反映诉求、解决困难和问题,促使湖南的城镇化建设朝着又快又好的轨道上发展。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嘉宾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推出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访谈,再见!
袁湘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