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八卦娱乐 > 正文

[视频]张默刑事判决结果或尚未生效 媒体空等

2015-01-29 09:36:00 [稿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彭莎]

 

 [视频]张默刑事判决结果或尚未生效 媒体空等

    1月27日,被告人张默在法庭上。当日,演员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张默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新华社发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27日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经审理后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0时30分,审判员宣布开庭,被告人张默被带上法庭。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进入法庭。海淀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七十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2014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张默在东城区其住处两次容留吴某某、周某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2014年7月29日,被告人张默在海淀区他人居所内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抓获。被告人张默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张默表示无异议,病自愿认罪。
  
  公诉机关出具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张默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证明了2014年4月至6月张默在其住处两次容留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张默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均予以认可。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轻辩护。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表示认罪,希望从轻处罚。
  
  2014年7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查获了涉嫌吸毒的张默(男,32岁,北京市人,演员)以及吴某某(男,31岁,北京市人,音乐人)和周某(男,30岁,北京市人,音乐人)三人。经过初步审查,三名嫌疑人承认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