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唐白玉:公平正义是民政工作的底线

2018-11-07 09:22:55 [稿源:红视频] [作者:曾慧] [编辑:钟家英]

【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唐白玉:公平正义是民政工作的底线

2018年9月,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作客红网嘉宾访谈

【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唐白玉:公平正义是民政工作的底线

唐白玉畅谈公平正义是民政工作的底线。

   红网时刻记者 陈彦兵 长沙报道

  “公平正义是民政工作的底线,也是法治民政的价值追求。”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作客红网“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栏目,畅谈湖南民政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今年是湖南“五化民政建设全面推进年”,“五化”(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之一就是法治化。唐白玉说,“以人为本”是法治民政的核心要求,湖南民政系统要坚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法治民政建设的根本宗旨,促进民政服务对象权益保障法治化。

   法治成为民政改革发展的有力武器和根本保障

  “法治民政”已成为民政工作的一个高频词汇。

  唐白玉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均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全面部署,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指明了道路和方向。法治必将成为民政改革发展的有力武器和根本保障。

  “法治民政”就是民政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管理各项民政业务。法治民政的本质是把民政行政权力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和范围内,坚持民政权力的行使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从而实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唐白玉特意强调,“法治民政”是促进民政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是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民政改革的有力保障。因为民政工作与群众密切相关,依法行政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党委政府形象。民政部门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严守权力边界,切实依法履职、依法用权。同时,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法治民政转变;要善于以法治思维来引领护航,确保民政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

  法治化是全省“五化”民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湖南民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不错成效。

  唐白玉介绍,民政系统努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将法治化作为全省五化民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政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果。省民政厅每年都获得“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称号,并被评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首先是民政立法进程加快。近年来推动出台或修订5件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全省已初步形成以7件地方性法规、8件政府规章、54件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具有湖南特色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

  民政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深入落实已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民政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普法用法力度。近年来省本级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均为个位数,且无一败诉。

  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本级依法逐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项。出台《湖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民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民政部门38项权力和24大项职责。建立了民政决策风险评估、公众听证、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

  唐白玉也指出了法治民政建设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不强、民政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民政执法力量还需加强等。今后民政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大民政法治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省民政依法行政水平。

  民政法治建设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

  民政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在整个民生保障中发挥最兜底的作用,在社会治理中承担着最基础的任务,在公共服务中具有最广泛的优势。

  因此,唐白玉认为,民政法治建设有3个显著的特点:“以人为本”是法治民政的核心要求,“公平正义”是法治民政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法治民政的重要担当。

  唐白玉说,民政部门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法治民政建设的根本宗旨,促进民政服务对象权益保障法治化。其中包括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益,充分保障民政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要坚持公平正义理念,坚持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注意引导和形成自觉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履行民政职能。

  唐白玉最后表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