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力量——湖南检察风采录(一)

2012-02-27 11:39:35 [稿源:] [作者:] [编辑:]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飞虎)


    
    小婧:我想,无论是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还是耒阳市的无名氏交通事故权益公益诉讼,这两个公益诉讼方面的案例,都体现了湖南省检察机关关注民生,对老百姓来说,我们的检察机关能够关注民生,为民作主,这确实是一件大好事。那么我们相信,在我们线上的网友也是非常想了解一下,在我们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情况,接下来请雷委员为我们介绍一下吧!
   
    雷丰超:好,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湖南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基本情况。湖南省是2001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的部署,在2001年初,湖南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的工作要点里面,把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列入了年初的工作意见之中,所以湖南是从这一年开始进行公益诉讼试点。当年常德市安乡县检察院就办理了第一起支持原告安乡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诉安乡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纠纷一案的行政支持公益诉讼,支持行政起诉。实现了湖南省支持起诉的零的突破。到第二年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原告身份,以检察机关作为起诉机关,对岳阳县供销社日用品杂品公司,以张某等12名被告违反诚信、低价转让国有资产案提起民事公诉,然后法院作出了判决,实现了湖南省民事公诉案件零的突破。前面安乡检察院是支持起诉案件,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案件里面不当原告,因为有一个原告,在民事公诉案件里面没有原告,检察机关直接当原告。随后几年一直在缓慢的推进,因为立法的空白和不足的原因,推进得比较慢,一直在僵持。那么到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第二次明星检察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明确提出,要继续开展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的改革探索。所以,我们湖南省到2011年,我们去年在前面这么多年的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广泛的调研论证总结,于去年5月14日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督促案件暂行规定》,因为有了规范性的文件,去年这项工作在湖南省有了比较大的成规模的发展,去年湖南省办理了431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有两件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当好,党委政府、社会各界都很满意,所以还被评为去年的全省检察机关的优秀案件。这是湖南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情况。
   
    小婧:看来湖南省在公益诉讼这一块,还是作为一个大事在抓,同时也在不断的突破,在不断的探索。在这里,我们看看网上的网友对于公益诉讼还有什么问题想问一下今天现场的嘉宾。
   
    网友6320:我想问望城区检察院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例特别好,刚才听到的感触也是非常良多。我父母所居住的楼房旁边新建的高层建筑严重遮挡了采光,我想请问类似这样的事请,是否也是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呢?
   
    胡飞虎:感谢网友的提问。
   
    小婧:可能遇到的情况比较多,高层建筑挡光的情况。   
   
    胡飞虎:随着城镇化的发展,随着城市的扩张,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到处都有发生。
   
    小婧:也属于这个范围吗?
   
    胡飞虎:不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刚刚省人民检察院雷丰超委员讲得很清楚了,造成采光权被侵害这个事实是成立的,但是因为是侵犯了特定的当事人的权益,不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这个网友碰到这件事情,可以怎么处理呢?因为采光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你可以以个人的名义,或者以你父母的名义起诉遮挡采光的楼层的业主或是开发商,然后你也可以联合被遮挡采光的住户,推选一个代表,以代表的方式起诉它。
   
    小婧:另寻途径。
   
    胡飞虎:对。
   
    小婧:下一位网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