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力量——湖南检察风采录(四)

2012-03-01 10:01:38 [稿源:] [作者:] [编辑:]

(红网嘉宾访谈主持人小婧)


    
    小婧:说得很好。好,因为时间的关系,其他网友的问题已经在后台进行记录了,如果你还有什么样的问题来提问,想和嘉宾进行交流的话,可以到红网论坛上发帖,希望嘉宾有时间的话,到红网上面来多看看。除了网游的这些问题,我还想请教两位嘉宾,我们知道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检察院主要是承担法律监督的职责,那么既然谈创新社会管理,而且咱们两位嘉宾也是全省检察系统里面社区矫正创新工作的佼佼者,在这方面想请教一下,除了法律监督之外,咱们的检察院还可以有哪些方面有所作为呢?李检先为我们说一下吧!
   
    李大:我觉得我们醴陵检察院是这么做的,各位网友。检察院首先应该立足于我们自身的职责,就是法律监督。监督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相关的职能部门是不是认真的履行了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该奖励的是不是奖励了?奖励是不是真的?对这些方面的监督是我们的主要职责。同时,我们通过2011年的大走访、大调查发现,现在社区矫正对象大部分家庭生活还是比较困难,文化程度都比较低,相对于这些情况,作为检察院来讲,我们还可以适当的延伸我们的服务,适当的召集相关部门或者及时的把这些情况给相关部门通报,由相关的职能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多方位、全面的帮助和教育。
      
    小婧:凌检,在天心区这方面有什么突出的作为和好的经验介绍给大家吗?
   
    凌云: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的提升,我们检察院在街道、社区成立了检察服务站,也叫做检察联络室,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院,主要是积极探索检察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些方式。我们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整改、帮助的同时,还要积极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维权的跟踪档案机制,维护这些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重点就是对那些未成年人、女性以及生活特别贫困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犯罪后的心理辅导和就业的辅导,让他们尽快的回归社会。2011年我院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利用我院的社会救助机制,对两名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经济帮助,同时在相关单位的帮助下,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
   
    小婧:好,非常感谢两位嘉宾今天就社区矫正和网友们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由红网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共同推出的正义的力量《湖南检察风采录》系列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一共推出了四期访谈,分别就公益诉讼、阳光执法、文化育检、社区矫正和网友们进行了非常精彩的话题讨论。通过这四场节目,我们看到了全省检察系统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探索的创新精神、关注民生民本的思想。在节目的最后,我们衷心的祝愿全省检察人员紧紧围绕富民强省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感谢您的收看,今天我们的节目到这里结束了,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