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婧: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网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比较多的问题,在商场买东西,如果发现东西质量不合格,那找商家理赔,但是商家有时候会推托责任到生产方,互相滚皮球,消费者到底是找商场还是找生产的厂商,消费者在中间当皮球的问题,怎么来解决处理?
邹健:对于这个问题,消法已经对此作出了规定,首先在接受服务或者购买使用商品过程中,如果发生质量问题,侵犯到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跟商家提出赔偿。按照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权的基本规则,有一条销售者先行赔付义务,如果在使用商品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商场或者生产者赔偿。
小婧:可以得到什么权益?如果一旦造成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的时候。
邹健:按照合同法规定,不符合质量约定,构成了违约,可以提出合同违约支付赔偿;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损害,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小婧:网友们可以通过直播后台在网上提问,小婧会在后台看到你的问题,交给现场嘉宾回答,再给大家几分钟时间,待会会进入网友互动环节。
我们都知道消费者处理维权事情的时候,一旦面临这样的事情,比如我知道的途径是三个,一是双方私底下调解;二是找工商部门;三是法律解决。除了走私底下协调以外,首先要了解走工商部门的途径,具体有什么流程?消费者要清楚,他要准备一些什么东西或?或者什么样的是错误做法或者正确的做法,请文处长跟大家说一下。
文胜利: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有五条,其中有一条是到行政部门申诉,如果到工商部门进行申诉,首先作为消费者要有购物凭证,在哪买的要有购物凭证;第二点有明确的投诉方,具体是在什么地方;第三点把东西搜集齐全,你跟商家沟通的内容为什么没有沟通好,在在电话里面、书信里面写清楚,以便于我们更好的解决问题。在这方面想提醒一下消费者有几点一定要注意,第一是如果消费者没有购物凭证的,很多消费者没有保留购物小票的习惯,超市买完东西随手丢要了,这是非常不好的习惯,一旦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话,很难维权,丧失了证据,没有具体的证据;第二是必须把跟投诉方交流的情况说清楚,才能更好的协调解决。还有一点特别注意的,有的消费者喜欢多头投诉,我先到工商部门,可能这个东西跟纪检部门有关系,投诉到纪检部门,可能跟卫生部门有关系又打给卫生部门,这种多头投诉在法律上规定,一个部门受理以后,别的部门就不受理了,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不要多头投诉。还有法院和仲裁机关已经判决和仲裁的投诉,消费者觉得这个东西不满意的话,再到行政部门投诉,行政部门是不再受理的。
小婧:一定要记住关键的几点。
文胜利:对。
小婧:如果没有记住,节目播出之后可以自己再倒带过去听一下。现在了解一下走法律的途径,邹律师给我们介绍一下消费者在走这个途径的时候,一个具体的流程,我们需要准备一些什么?
邹健:如果说涉及到法律维权,就涉及到诉讼,一般情况下首先强调证据,另外必须要有明确的对象、明确的请求,当然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我们说的时效问题,按照目前来讲,法律不保护权利沉默者的权利,可能最后会丧失申诉权,一般情况下除了证据之外,另外还要把握住时效,买商品的话至少要了解三包的规定,那么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了解三包规定当中规定的期限,七天、十五天,十五天是不能退货的,这个一定要把握住,这是在具体诉讼过程中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