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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街头耍猴遭刑拘 被指无证运输珍贵野生动物

2014-09-30 10:57:18 [稿源:安徽卫视] [作者:] [编辑:廖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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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有饲养证无野生动物运输证,4名耍猴艺人遭刑拘

    新野猴戏,距今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盛行,现在猴戏演出遍及全国,并到过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巡演,被海内外媒体多次报道。作家吴承恩在新野当县令时就大力弘扬猴戏,并据此写出中国四大经典名著之一的《西游记》。2010年6月,新野猴戏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据宋杨介绍,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7月9日羁押鲍凤山等4人后,很快查清4人所带的6只猴都有合法饲养证,但因为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次日被刑事拘留,将他们羁押在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

    8月13日,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黑东京城林检侦监不批捕[2014]6号),认为鲍凤山等人“涉嫌的罪情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没有社会危害性”,“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鲍凤山”。

    8月14日,森林公安依据上述决定,给鲍凤山等4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但是公安表示,拘留时扣押的6200元现金要用来支付取保金,6只猴子也没有返还。宋杨认为,公安的做法是不正常的,按正常流程,取保候审都是被拘留的人主动申请并交钱,不会有公安方代办的情况。

    4位耍猴人取保候审后,继续向公安讨要猴子。但他们等来的不是猕猴,而是起诉书。出具不批捕逮捕决定书的东京城林区检察院,随后又提起刑事责任起诉书,追究4人“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