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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街头耍猴遭刑拘 被指无证运输珍贵野生动物

2014-09-30 10:57:18 [稿源:安徽卫视] [作者:] [编辑:廖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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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起诉罪状遭质疑

    9月4日,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4人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公诉,案件于9月23日开庭审理。

    从该案判决书上看到,23日,法院正式判决4人均犯《刑法》中的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但“考虑其非法运输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个人驯养的猕猴演出表演,情节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

    宋杨表示,被告人的做法不构成犯罪,理应无罪释放。他认为,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应该是指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当中的运输,而不应该是合法拥有物权的动物的运输。

    对本案的判决结果,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也认为并不合理。“最多就是行政处罚,不应该刑事处罚。” 迟夙生认为,没有办理运输证,应该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因为卖艺不是贩卖运输,如果有执照是允许进行的。

    面对质疑,牡丹江森林公安局刑侦科长陶磊说:“这个案件已经判决了,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地方,我可以保证。”

    9月27日,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检察院起诉科长、本案公诉人薄淑君说,目前案件已经审结,并且法院已经判决,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服从判决。

    宋杨表示,虽然4个耍猴人都反对判决结果,但是他们还是决定放弃上诉。“他们在外面折腾不起了,没有钱待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