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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街头耍猴遭刑拘 被指无证运输珍贵野生动物

2014-09-30 10:57:18 [稿源:安徽卫视] [作者:] [编辑:廖轩仪]

    一只猕猴没收期间死亡

    4人免除刑责后才获知,他们带来的6只猕猴已有一只“因病死亡”。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编辑马宏杰关注新野的耍猴人已经11年,他质疑称,为何身体健壮的猴子“被公安以保护猕猴暂时没收后就莫名其妙的死了?他们这么做也叫保护野生动物吗?”

    陶磊解释称,当时公安将猴子寄养在公园,死亡的猴子是生病死亡的。对此,迟夙生认为,猴子有特殊的生活习性,不能简单地寄养到动物园,警察需要对猴子的死亡负一定的责任。

    马宏杰介绍,4名被告是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从事猕猴繁殖驯养和民间表演的民间艺人,属于该协会会员。他们持有的演出猕猴属于祖辈传下来的自繁自养的,经过许多代人驯化出来的家养猕猴,在主人家里与人一起生活,形影不离,就像家人一样。

    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说“野生动物运输证”的办理非常麻烦,耍猴艺人流动性较大,办证并不现实。“虽然有规定,但耍猴的都没办过。” 张俊然说,这是他听说的国内第一次发生耍猴艺人没有办运输证被控刑事犯罪的事件。